Search

沒想到去年這篇文章可以這麼快又應景一次

引述:

好萊塢電...

  • Share this:

沒想到去年這篇文章可以這麼快又應景一次

引述:

好萊塢電影和香港電影中的警察長期扮演正義無私的角色,幾乎不太可能在電影中看到佔領華爾街或是反送中運動中警方濫用武力的情節。即便《Die Hard 終極警探》、《Dirty Harry 緊急追捕令》或是《Lethal Weapon 致命武器》之類電影中的警探選擇使用極端暴力手段,甚至當場擊斃歹徒時,你也不太有機會懷疑他的時機、手段、對象有沒有任何瑕疵。

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或許是警方協拍的機制中經常讓警局有機會篩選劇組的劇本,選擇他們想要被呈現在銀幕上的模樣。

1989年Spike Lee導演的《Do the Right Thing 為所應為》電影中,出現了好萊塢難得描繪警察暴力誤殺民眾的情節。同一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也透過判例第一次建立了警察用槍時機的判斷標準:「客觀合理性(objective reasonableness),亦即「換成其他任何理性的警察在相同狀況下是否會做出同樣的選擇」。

真正讓警察形象徹底顛覆的不是電影或電視劇,而是21世紀的社群媒體。

抽掉了說書人這個有時沒那麼正直的中介者角色,Youtube以及臉書直播取代了電影、電視劇的地位,講述了更接近真實的警察故事。

2016年一名明尼蘇達的婦女Diamond Reynolds,在其未婚夫Philan Castile遭警察開槍射殺後,直接用Facebook直播她和警察之間的互動,以及四歲的女兒全程目睹槍擊之後冷靜地安撫大人的心碎畫面。

媽媽事後向記者表示:「我這麼做並不是為了爭取同情或是出名,而是為了讓全世界知道警察並沒有在保護我們,他們在殺害我們。」


Tags:

About author
not provided
葉郎:文字工。社交恐懼併發資訊焦慮,囤積冷知識用以對抗無法遁逃的社交場合
View all posts